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的第十四条
法律条文:
第十四条 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三)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
(四)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且另一方不存在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
(五)其他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背景:
在离婚诉讼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法院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法律明确规定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解读:
前提:孩子≥2周岁
一方存在:上述情形一、二、三、四、五情形
结论:抚养权归另一方
举例:
孙悟空和白骨精离婚诉讼中,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儿子。但孙悟空存在家暴行为(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有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或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其他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白骨精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法院根据规定,优先考虑将儿子的抚养权判给白骨精。
总结:
在离婚诉讼中,父母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时,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重婚、抢夺藏匿子女等情形,法院会优先考虑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避免因父母的不当行为对子女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