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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商场组织的活动过程中被人撞伤,找谁赔偿?【宁波海曙普法视频2-14-1】

天庭商行组织了一场撕名牌的亲子活动,由家长背着孩子撕掉对方后背的名牌标签。67岁的王母背着哪吒参加了活动,活动中,嫦娥背着女儿奔跑时撞上恰好转身的王母,导致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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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特聘普法员吴灵辉律师。为共建法治海曙法治宁波,从今天起,推出14个以案释法小视频(案例中人物名均为化名)。

2018年7月,天庭商行组织了一场撕名牌的亲子活动,由家长背着孩子撕掉对方后背的名牌标签。67岁的王母背着哪吒参加了活动,活动中,嫦娥背着女儿奔跑时撞上恰好转身的王母娘娘,导致王母倒地脊柱受伤,事后经鉴定,王母娘娘腰椎压缩性骨折,被认定为九级伤残,王母向嫦娥和商行索赔近20万元。

问题一:嫦娥要不要承担责任?

答:嫦娥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

问题二:商场要不要承担责任?

答: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相关说明:
本视频文案内容改编自:【以案释法 口袋书】 第二期
海曙区司法局 海曙区普法办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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