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窗】
★1-5月,我院累计收案7664件、结案7422件,同比分别下降35.67%、34.64%。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128.08件。
★1-5月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697人,限制高消费2045人,对22名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协助异地法院拘留13人, 在866件案件中处以罚款254.7余万元。
★5月15日下午,我院与市律协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合力推进无纸化诉讼的倡议书》,向全市律师倡议加大电子诉讼使用力度、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增加电子送达方式约定、推广诉讼文书要素式、继续使用法官律师互评互督平台评价法官。
★5月20日下午,我院举办了“抢挂名中医董幼祺就诊号案件”新闻发布会及公众开放日活动。
★5月28日下午,我院举行“宁波市银行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作室”揭牌暨签约仪式。
★对于请求保全金额在5万元以下且保全风险较小的案件,申请人可通过作出风险承诺书的方式提供信用担保,不需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并可以申请缓交保全申请费。
【意见建议】
为了提升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倡导给付案件当事人尽量申请财产保全。
据了解,诉讼保全中,选择保险公司进行保全担保的,保全担保费用明显低于担保公司。为了降低当事人负担,请各位律师建议当事人选择保险公司进行保全担保。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