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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满口胡言?代价来了!后悔去吧!

2017年,天庭有限公司和西天旅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当月货款次月底付清。当月月底经对账,天庭有限公司发货,累计应收款14万元,西天旅游公司在对账上盖章确认

吴灵辉讲诚信诉讼

为共建法治宁波、法治海曙,从今天起推出14个以案释法小案件(案例中人物名均为化名)。

【案情回顾】

2017年,天庭有限公司和西天旅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当月货款次月底付清。当月月底经对账,天庭有限公司发货,累计应收款14万元,西天旅游公司在对账上盖章确认,经多次催讨,西天旅游公司并未支付货款,天庭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天旅游公司支付货款14万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西天旅游公司系一人独资公司,所以原告天庭有限公司,同时要求既是被告西天旅游公司股东,也是法定代表人的猪八戒承担连带责任。

【信口开河】

在庭审中,西天旅游公司及猪八戒共同辨称两家公司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双方没有签过购销合同,合同中的公章是假的。于是,法院委托鉴定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认定公章是真的,随后被告猪八戒说公司财务专用章是被他人偷盖,双方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西天旅游公司支付货款1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被告猪八戒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定性】

那么问题来了,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吗?被告西天旅游公司与猪八戒虚假陈述,不仅扰乱了诉讼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损害了司法权威。

【处罚决定】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构建诚信诉讼环境法院依法对被告西天旅游公司罚款5万元,对被告猪八戒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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