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对于个人信息的各类活动定义为处理活动。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从一开始的收集、存储信息,到中间的使用、加工、传输,最后的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整个流程我们可以理解为个人信息的全生命周期。
对于全生命周期内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都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制的范围。
时间:2021-08-26 来源:宁波律师 热力值:
我们将对于个人信息的各类活动定义为处理活动。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从一开始的收集、存储信息,到中间的使用、加工、传输,最后的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整个流程我们可以理解为个人信息的全生命周期。
对于全生命周期内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都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制的范围。
关键词TAG: 个人信息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