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钓鱼佬们,看过来!钓鱼有风险哦,有没在禁渔期、禁渔区用过活泥鳅钓鱼?用活虾钓鱼?会构成刑事犯罪哦!根据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消息:
2023年3月-9月,甲、乙、丙、丁、戊(非实名)等5人,采用“泥鳅钓”(活泥鳅打窝后,使用路亚竿、鱼线、三本钩或铅头钩挂上活泥鳅进行垂钓)的方式在长江梅龙段水域多次钓鱼,钓到的鱼也是一些普通的鱼,如:“翘嘴、红尾、鳜鱼”等,到底后就把鱼卖了,平分收益。李四(化名)长期将他们捕捞的渔获物予以收购,支付鱼款达6万余元。
检察院提起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院认为6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连带承担相应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赔偿责任。最终各被告按诉讼请求缴纳公益诉讼赔偿款共计24万余元。
钓鱼的朋友们看了这个案例是不是脊背发凉?钓个鱼,把自己送到牢里了?至于嘛,还让不让人活了?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不就钓几条鱼嘛。
是不是用泥鳅钓鱼就一定构成犯罪呢?并不完全是这样!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构成犯罪?下一期我来讲解一下用泥鳅钓鱼构成犯罪的情形,继续分析、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法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