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对【法定代表人任职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
1、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法定代表人的【自动辞任】机制:即法定代表人只要辞任了【董事】或【经理】职务,就【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这里有重大的意义:【消除】过去为规避法律责任而【挂靠】“法定代表人”的现象。经常有人咨询我,吴律师,我的身份证被人【冒用】登记为法定代表人了,找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没用,怎么办,万一公司有事,我就成背锅的了?这里的【自动辞任】机制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3、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