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规定【公司的简易合并】
简易合并主要适用于【2】种情形,
1、是与控股在【90%】以上的【子公司】合并,
2、是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自身公司【净资产】【10%】的。
程序上面:
第一种情形,无需【被】合并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
第二种情形,无需【自身】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第二百一十九条 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的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者股份。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依照前两款规定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的,应当经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