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空诉西天旅游有限公司要求在监事任期届满新监事未产生前继续履行监事检查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理由:
原告孙悟空与猪八戒共同投资成立西天旅游有限公司,孙悟空为公司的监事。2010年,原告孙悟空向被告同创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查阅、复制同创公司财务账簿及会计报告;原告查阅后认为被告账目记载混乱、伪造虚假凭证等,使公司经营出现异常,故诉求被告提供所有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交原告检查。
争议焦点之一:
原告孙悟空于监事任期届满后,是否有调查权。
法院认为:
尽管依据公司章程,原告的监事任期已经届满,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之前其仍然有权行使对公司的调查权。
评析与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82条规定,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所负勤勉义务要求其行使职权应当谨慎并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本案中,法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进行裁判。依据公司章程,监事虽然任期届满,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之前,如发现公司经营异常,为保护公司正常运转和股东合法权益,其仍然有权行使对公司的监事检 查权。